2005年12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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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江村支书挪用巨款获刑6年
赵发金

  日前,经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公诉,该区下张街道办事处芝坑桥村党支部书记、区人大代表林光良,因犯挪用公款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。据查,林光良先后7次擅自将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共计640万元出借给他人使用,超过3个月未还。(赵发金)